首先我们要明白,现在的字即便是繁体字和古文也不完全一样。现在我们看到的数字也不是最早的时候人们所创造的字古代()创造了汉字。
1、最早的时候,一,二,三,亖都是用来记数的。最早的时候是结绳记事,在《周易》中指出:“上古结绳而治”。这种方法在早期印第安人的部落还保留着,可见这点是可信我国古代把汉字造字方法归纳为。那按照打结个数,可不就是一个结一个吗?
一,二,三
后来人们开始仿照物体的形状,开始造字。最早出现的字一般都是象形字。那像数字这样的字被称作“指事字”,人们根据惯例,原来是一打一个结,后来就变成了画一横古人创造汉字时是怎样想的。于是就出现了“一”,“二”,“三”。实际上它们最初并不是被当做字来存在的,它只是一种表示量的特殊符号。
我们可以从图中看到,在春秋时期,人们把一个平面分成了四块。所以在《说文》中才会说道:“象四分之形”汉字一到十的由来。
五
首先我们达成一个共识,在最早的时候肯定是先有读音后有文字,因为你语言交流根本用不到它何必要制造它呢?当然后世可能会有特例,比如武则天就生搬硬造了一个“曌”字,她还给自己改名叫武曌,代表着她日月当空从一到十的汉字演变。古人可能看照着笔画在这么造下去,太难懂了。你不至于看到一个字先数数它有几个横吧。那样也太傻了。
所以有人提出六实际上是一个茅屋,而茅屋的四壁,天顶和地板共六个面。因为从“陆”的甲骨文可以清晰的看出,“六”就是取自“陆”的一半。而那一半就是茅屋的意思从一到十的汉字演变。陆就是在可以居住的地方,建了很多茅屋。
也有人认为,人们是在努力再切割出来一份。因为每一个数字都曾作为极限数字存在过,所以从前面,我们可以看出,人们在造数字的时候一直在切割物体。例如四,把平面切割成四份,而六已经上升到立体了从一到十的汉字演变。这就表示还要切,于是这个形状便成了七。
八
八在《说文》中解释的也很清楚:“八,别也。象分别向背之形”。我们知道四就是一个象,分成四份古代什么创造了汉字。那八也就是说八就是两个象相背的形状。所以八在计数的时候也可以写成“捌”。
十
关于十,在《说文》中解释道:“数之备也,一为东西, | 为南北,则四方中央备矣”古代中国人创造了什么字。好了,现在手指头也数完了,数字也该到头了,所以说叫数之备矣。
道家文化说“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一”所代表的是天地万物始于混沌,尚未分开的样子汉字一到十的由来。“二”代表的是天与地两极,“三”则是代表“天地人”三者,人在天地间,顶天立地,这和《易经》的玄学思想是一脉相承的。
四是由四横组成的,在天地人的基础上再加上了“万物”,后来的象形字则把“涕泗横流”的“泗”简化过后,来表达“四”这个字古代什么创造了汉字。古语中“涕”是“眼泪”,“泗”才是“鼻涕”。
2、五的写法,是两横之间一个“X”,在《易经》里,这个“X”所代表的是阴极转阳的变化,也叫做“交”古人创造汉字时想到了哪些。与之对应的是“O”,所代表的是阳极转阴,也称“重”。
从五行学说来理解,金木水火土是相克的,也是相生的。五行的每一个字,所代表的都不是一个具体的物,而是一类物体。比如金,可以解释为黄金,可以解释为金属,也可以理解成是一切坚固的物体。比如八卦中的“乾”也属金,可以象征城墙从一到十的汉字演变。这种总括式的理解可以说是中国版的“金字塔原理”吧。也正是因为如此,五行之间的联系和转化,就成了万物之间的联系和转化。
“六”的最初写法很像“四”大篆的写法,只是上面加了个头而已。现代学者流沙河认为,甲骨文六,像房屋形,就是廬(简作庐)的本字,也是假借字。在《易经》里,六所代表的是“阴”,所以有“初六”之类的说法,就是指初爻为阴爻。再比如坤卦,全是阴爻,也就是“六个六”,通常来说是阴气极重的,所以关于“六六大顺”这个词,有种说法是人为地想避开这种情况,图个吉利古人谁创造了汉字。
七”是“切”的本字。造字本义:动词,用刀分割物体。七,甲骨文是指事字,用一横、一纵
表示切分物体汉字一到十的由来。当“七”的“切分”本义消失后,金文将甲骨文字形中的“十”写成“七”形,并再加“刀”另造“切”代替,强调用刀分割。
“八”的本意代表的是相背分开。也是“别”的另一种表达。所以现在大写的八还是“捌”。
“九”的本意是探究,伸手往洞里掏摸、试探,以求确定情况古代中国人创造了什么字。过去以单数为阳,偶数为阴,九所代表的就是十以内最大的阳数。所以形容皇帝用的是“九五之尊”,九月初九被定为重阳节。
“十”的甲骨文字形为“|”,古时候有结绳记事的做法,“十”的古体字就像是一根绳子,金文则是在“|”上加了一点,代表结绳记事。《说文解字》说:十,数之具也。一为东西,丨为南北,则四方中央备矣古人创造汉字时是怎样想的。所以“十”在古代也被认为是达到了完满的数字,也就有了“十全十美”的说法。
汉字十数字形成的本源,被我们盘问了上千年,争议一直没断,既然大家都承认甲骨文前四个数字“一二三
所以人类的数观念与数字的形成,可以肯定会体现或固化在人类的生产生活的遗迹文物与后世发展出的文字之上古人谁创造了汉字。
首先我们来看所谓“积画而成”的前四个数字是以相互平行排列的横直线段为数古代()创造了汉字。即以一横作为数量的最小整数单位。
那么同理,
竖直线段“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
左斜直线段“/.//.///.////”
3、右斜直线段“\.\\.\\\.\\\\”
在人类认识与表现数的初始阶段,都应该是可以用来表示“一二三四”的数量形式我国古代把汉字造字方法归纳为。这在先古人留下的器物纹饰中是可以看到相同直线段的同理关系的表现形式。如图:
由此,我们还可以上述归结到●形的表现方式,即皆以相同形的递进关系,作为数量一的累计形式。
当人类以固化形式表现火焰(光线聚合)观念时,形成了两斜直线组成的尖角(线状)形态,即四种区别最显著的线段形式, “∨”“∧”“>”“<”形汉字一到十的由来。与之观念意义一致是三角形(线)状或(面)状形态,如:△,▲等形式。这有甲骨文为证。
甲骨文“火” 字形写作:
八写作“><”,皆是由“∧”“>”“<”这三个不同位置方向的两斜直线形所组成的,而甲骨文六所具有的明显笔划区分的刻划直线段恰恰是数量六,那问题来啦,如果“八”的数量在原始之时是数四,那又是怎么一回事哪? 合乎逻辑的解释只能是八是数量八的简省变化形式古人谁创造了汉字。其原始可以是“
这一共同简省形式在甲骨文中可以得到确证:甲骨文六(减省)写作“∧”(二),甲骨文八(减省)写作“><”(四)汉字一到十的由来。甲骨文之所以能够保留六的原来的不省之形,是为了不与“∧”形的文字义“入”相混淆,甲骨文卜辞要经常性的记录“某入几(数字)”。而与“八”形相关的文字“分”“公”等组合字形,就不存在类似情况。
另外,半坡陶文阶段被学界认为是具有文字性质的所谓刻划符号表达阶段,其中有单体的“∨”形和∧形组成的十划陶文古人创造汉字时是怎样想的。
以及其他陶文皆有类似形。
如此,可以肯定“∨”“∧”“>”“<”这四形是可以用来表示数量的数字。只是学界没能从“历史进程”的角度与“逻辑思维”的方式去分析解读罢了。 “∨”“∧”“>”“<”这四形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积画而成”数字,从∧形所具有的一体(相连)属性上来说,其累积变化是与前面“即皆以相同形的递进关系,作为数量一的累计形式。”是相同一致的观念古代什么创造了汉字古人创造汉字时是怎样想的。在前面的基础上,甲骨文用“∧”(二)形和“><”(四)形来简省表示数量六和数量八这两个以数量二为递进关系的数字,是顺理成章和符合逻辑的举措。 须要说明的是这些简易省变方式的转化可不是如上面分析的那么简单容易就完成的事情,是经过很长时间的使用积累与思维提炼才能够达成的,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依类象形”的文字义。
∧形,甲骨文入字形,《说文》释入:内也。象从上俱下也。
<形,甲骨文>字形,《说文》释<:小水流也。《周礼》匠人为沟渠,耜广五寸,二耜爲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谓之<古代中国人创造了什么字。按:二耜为一尺,为藕,为<。
><形,甲骨文八字形,《说文》释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
《说文》释尋: “绎理也,从工从口从又从寸,工口,乱也,又寸,分理之,彡声,度人之两臂为寻,八尺也”从一到十的汉字演变。
4、按:甲骨文
字形。甲骨文尋字形从寻,从
:一曰读若誓。
按: 从上举甲骨文寻字形所从
的不同变化形式,最终简省为甲骨文数字十的形式,相互之间的替代关系是合乎一定数理逻辑的。后世与
相关的对应文字的音形义也可以印证这一点。甲骨文“宿”字形写作:
聲。
甲骨文写作:
或
会意,读若数,并与“数”所从娄的古文字形
字形,所对应的就是后世楷书字体“数”。 古文字形写作
;甲骨文“学”字形写作:
古文。”。 甲骨文教写作
,从攴从
5、《说文》释爻:“交也,象《易》六爻,頭交也。”。 按:《易》者,八卦也,每卦六爻,爻者,其所计之数也。最早的爻画形式已经被考古出土的文物实证是数字组成的古人创造汉字时想到了哪些。
中也有所体现。实际上爻就是由两个五构成的,现在我们都知道×形在数字中是用来表示数量五的字。但是我们可能并不了解或理解×形最初的意义所在,在先古人的原始观念中“爻”即光“耀”,×形是来源于先古人对日月星辰之光的拟构汉字一到十的由来。与之相似的形式在仰韶文化陶器及一些早期岩画中多有出现。
从明显区分的程度上来看待,由两直线段交叉而成的形式,只有两个,即×与+。从刻写识别的角度上来说,这两个形只不过是两直线段交叉的不同变化的两种区别最显著的形古代什么创造了汉字。
上面这个仰韶彩图纹饰中的×周边布满●符,更能够证明×符具有的“很多”观念汉字一到十的由来。也就是说最初×与+的形义在先古人的原始(数理)观念中,一开始只具有“很多”的象征意义,后来才在已有的“积画而成”的“一二三 ”的基础上,用来表示五与七,以及九的一部分。
甲骨文五写作:×或
。与传统看法不同的是,勇者认为甲骨文巫从+在四(上下左右皆一也)之间会意,+亦声。+与×同意。
甲骨文龟写作:
从残损陶片纹饰分布在瓶口位置来分析,应该是圆形一圈,尚存小半圈,现用模拟图示,将缺损线条按直线延伸补足缺失,并用不同色标出古代中国人创造了什么字。
如此我们多少能够理解具有类同义“很多”的×与+代数的先后关系。即先以表多数义的×表示五,后以表多数义的+表示七古代什么创造了汉字。
至于剩下的最后一个比较特殊的数字九,甲骨文九写作:
至此,我们看到三个阶段形式结合形成的甲骨文数字,同时也了解了一些甲骨文其他字形的本义来源。
由于传统上或多或少的存在固有的一些错误认识,使得我们在理解现有甲骨文数字或文字字形时,还存在着很多障碍,不是简单几句话可以扫清的,感兴趣的朋友们会在勇者有关文字起源与其他甲骨文字形解读的介绍中更深入细致的去理解这些认识古代什么创造了汉字。
文语浅陋,简略不详,还望观者多多包涵。
首先我们要明白,现在的字即便是繁体字和古文也不完全一样古代中国人创造了什么字。现在我们看到的数字也不是最早的时候人们所创造的字。
1. 最早的时候,一,二,三,亖都是用来记数的。最早的时候是结绳记事,在《周易》中指出:“上古结绳而治”。这种方法在早期印第安人的部落还保留着,可见这点是可信古人创造汉字时想到了哪些。那按照打结个数,可不就是一个结一个吗?
一,二,三
后来人们开始仿照物体的形状,开始造字。最早出现的字一般都是象形字。那像数字这样的字被称作“指事字”,人们根据惯例,原来是一打一个结,后来就变成了画一横。于是就出现了“一”,“二”,“三”。实际上它们最初并不是被当做字来存在的,它只是一种表示量的特殊符号古代()创造了汉字。
我们可以从图中看到,在春秋时期,人们把一个平面分成了四块。所以在《说文》中才会说道:“象四分之形”。
五
首先我们达成一个共识,在最早的时候肯定是先有读音后有文字,因为你语言交流根本用不到它何必要制造它呢?当然后世可能会有特例,比如武则天就生搬硬造了一个“曌”字,她还给自己改名叫武曌,代表着她日月当空。古人可能看照着笔画在这么造下去,太难懂了。你不至于看到一个字先数数它有几个横吧。那样也太傻了。
所以有人提出六实际上是一个茅屋,而茅屋的四壁,天顶和地板共六个面。因为从“陆”的甲骨文可以清晰的看出,“六”就是取自“陆”的一半。而那一半就是茅屋的意思。陆就是在可以居住的地方,建了很多茅屋。
也有人认为,人们是在努力再切割出来一份。因为每一个数字都曾作为极限数字存在过,所以从前面,我们可以看出,人们在造数字的时候一直在切割物体。例如四,把平面切割成四份,而六已经上升到立体了。这就表示还要切,于是这个形状便成了七。
八
八在《说文》中解释的也很清楚:“八,别也。象分别向背之形”。我们知道四就是一个象,分成四份。那八也就是说八就是两个象相背的形状。所以八在计数的时候也可以写成“捌”。
十
关于十,在《说文》中解释道:“数之备也,一为东西, | 为南北,则四方中央备矣”。好了,现在手指头也数完了,数字也该到头了,所以说叫数之备矣。
不思考不研究更不敢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让这段历史和我们隔着之前一些专家学者的论断。
我坚持以设身处地的方式去思考,我是远古人如何去做这些事情。
2. 数字可以说是最原始的文字了。只能用象形、指事,不可能用到会意、形声、转注、假借这些功能。
因为文字的教育成本太高就会造成误解和曲解,这是灾难性的。
很多人一看解释不了,就提出用假借的来搪塞一下,造成以讹传讹。
我说一下。六。这个基本可以确定。
六子的象形就是雁阵。大雁飞行都是按六个或者六的倍数的。
古人早早就发现了这个道理。这个象形文字复合当时造字和流传的需要。
其他的一二三四等我不确定。
我认为古人在果树上用刀划开切口的起源。
以枣树为例,古人要把枣树皮破坏一下,以利于枣树的营养不过多的输入到根部。
一二三就是划开的起源。后期就无需再去增加,因为枣树皮也厚了。造新切口更费力。
古人还是在老切口上再做切口。
先看看大家的支持力度吧。
汉字十数字形成的本源,被我们盘问了上千年,争议一直没断,既然大家都承认甲骨文前四个数字“一二三
所以人类的数观念与数字的形成,可以肯定会体现或固化在人类的生产生活的遗迹文物与后世发展出的文字之上。
首先我们来看所谓“积画而成”的前四个数字是以相互平行排列的横直线段为数。即以一横作为数量的最小整数单位。
3. 那么同理,
竖直线段“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丨”
左斜直线段“/.//.///.////”
右斜直线段“\.\\.\\\.\\\\”
在人类认识与表现数的初始阶段,都应该是可以用来表示“一二三四”的数量形式。这在先古人留下的器物纹饰中是可以看到相同直线段的同理关系的表现形式。如图:
由此,我们还可以上述归结到●形的表现方式,即皆以相同形的递进关系,作为数量一的累计形式。
当人类以固化形式表现火焰(光线聚合)观念时,形成了两斜直线组成的尖角(线状)形态,即四种区别最显著的线段形式, “∨”“∧”“>”“<”形。与之观念意义一致是三角形(线)状或(面)状形态,如:△,▲等形式。这有甲骨文为证。
甲骨文“火” 字形写作:
八写作“><”,皆是由“∧”“>”“<”这三个不同位置方向的两斜直线形所组成的,而甲骨文六所具有的明显笔划区分的刻划直线段恰恰是数量六,那问题来啦,如果“八”的数量在原始之时是数四,那又是怎么一回事哪? 合乎逻辑的解释只能是八是数量八的简省变化形式。其原始可以是“
这一共同简省形式在甲骨文中可以得到确证:甲骨文六(减省)写作“∧”(二),甲骨文八(减省)写作“><”(四)。甲骨文之所以能够保留六的原来的不省之形,是为了不与“∧”形的文字义“入”相混淆,甲骨文卜辞要经常性的记录“某入几(数字)”。而与“八”形相关的文字“分”“公”等组合字形,就不存在类似情况。
另外,半坡陶文阶段被学界认为是具有文字性质的所谓刻划符号表达阶段,其中有单体的“∨”形和∧形组成的十划陶文。
以及其他陶文皆有类似形。
如此,可以肯定“∨”“∧”“>”“<”这四形是可以用来表示数量的数字。只是学界没能从“历史进程”的角度与“逻辑思维”的方式去分析解读罢了。 “∨”“∧”“>”“<”这四形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积画而成”数字,从∧形所具有的一体(相连)属性上来说,其累积变化是与前面“即皆以相同形的递进关系,作为数量一的累计形式。”是相同一致的观念。在前面的基础上,甲骨文用“∧”(二)形和“><”(四)形来简省表示数量六和数量八这两个以数量二为递进关系的数字,是顺理成章和符合逻辑的举措。 须要说明的是这些简易省变方式的转化可不是如上面分析的那么简单容易就完成的事情,是经过很长时间的使用积累与思维提炼才能够达成的,并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依类象形”的文字义。
∧形,甲骨文入字形,《说文》释入:内也。象从上俱下也。
<形,甲骨文>字形,《说文》释<:小水流也。《周礼》匠人为沟渠,耜广五寸,二耜爲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谓之<。按:二耜为一尺,为藕,为<。
4. ><形,甲骨文八字形,《说文》释八:别也,象分别相背之形。
《说文》释尋: “绎理也,从工从口从又从寸,工口,乱也,又寸,分理之,彡声,度人之两臂为寻,八尺也”。
按:甲骨文
字形。甲骨文尋字形从寻,从
:一曰读若誓。
按: 从上举甲骨文寻字形所从
的不同变化形式,最终简省为甲骨文数字十的形式,相互之间的替代关系是合乎一定数理逻辑的。后世与
相关的对应文字的音形义也可以印证这一点。甲骨文“宿”字形写作:
聲。
甲骨文写作:
或
会意,读若数,并与“数”所从娄的古文字形
字形,所对应的就是后世楷书字体“数”。 古文字形写作
;甲骨文“学”字形写作:
古文。”。 甲骨文教写作
5. ,从攴从
《说文》释爻:“交也,象《易》六爻,頭交也。”。 按:《易》者,八卦也,每卦六爻,爻者,其所计之数也。最早的爻画形式已经被考古出土的文物实证是数字组成的。
中也有所体现。实际上爻就是由两个五构成的,现在我们都知道×形在数字中是用来表示数量五的字。但是我们可能并不了解或理解×形最初的意义所在,在先古人的原始观念中“爻”即光“耀”,×形是来源于先古人对日月星辰之光的拟构。与之相似的形式在仰韶文化陶器及一些早期岩画中多有出现。
从明显区分的程度上来看待,由两直线段交叉而成的形式,只有两个,即×与+。从刻写识别的角度上来说,这两个形只不过是两直线段交叉的不同变化的两种区别最显著的形。
上面这个仰韶彩图纹饰中的×周边布满●符,更能够证明×符具有的“很多”观念。也就是说最初×与+的形义在先古人的原始(数理)观念中,一开始只具有“很多”的象征意义,后来才在已有的“积画而成”的“一二三 ”的基础上,用来表示五与七,以及九的一部分。
甲骨文五写作:×或
。与传统看法不同的是,勇者认为甲骨文巫从+在四(上下左右皆一也)之间会意,+亦声。+与×同意。
甲骨文龟写作:
从残损陶片纹饰分布在瓶口位置来分析,应该是圆形一圈,尚存小半圈,现用模拟图示,将缺损线条按直线延伸补足缺失,并用不同色标出。
如此我们多少能够理解具有类同义“很多”的×与+代数的先后关系。即先以表多数义的×表示五,后以表多数义的+表示七。
至于剩下的最后一个比较特殊的数字九,甲骨文九写作:
至此,我们看到三个阶段形式结合形成的甲骨文数字,同时也了解了一些甲骨文其他字形的本义来源。
由于传统上或多或少的存在固有的一些错误认识,使得我们在理解现有甲骨文数字或文字字形时,还存在着很多障碍,不是简单几句话可以扫清的,感兴趣的朋友们会在勇者有关文字起源与其他甲骨文字形解读的介绍中更深入细致的去理解这些认识。
文语浅陋,简略不详,还望观者多多包涵。
相信看完以上的内容,大家对于古代()创造了汉字以及其他几个相关问题都有了比较全面且深刻的理解。如果大家还有不明白的地方,欢迎后台留言。